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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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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石河子大学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日期:2015-03-14

各学院,各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文联决定在2011年6月29日举办“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纪念中

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石河子大学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在校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 作品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1、应征作品必须是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建设,充分反映大学人文精神的有特色的作品,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2、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已在各类展览上入选、获奖或发表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二)作品要求
1、此次展览报送的作品为国画、油画、书法(硬书笔法)、篆刻、版画、剪纸、摄影。其他艺术形式的作品不在本次展出报送之内。
2、所有报送的国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竖幅)。
3、作品的装裱、装框(油画作品由送展人自行解决),照片的放大制作,由主办方负责。作品展出后统一退还作者。
(二)分组
本次展览分学生组(美术作品分专业和业余)和教工组。
三、 奖项:
(一)本次展览设以下奖项:
1、美术项目各组别设一等奖三名(学生组设专业和业余)、二等奖各六名、三等奖各六名,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摄影、书法项目各组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本次展览将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正评选。
四、 作品送展时间、地点: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6月10日前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施杰瀚老师,逾期不予接收。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文      联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