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落实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对2012年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2年我校新进人员及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但未取得《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2年9月24日—2012年10月26日 三、培训课程: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 四、培训地点:石河子大学中区会2-101教室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地点:由各单位统一登记《2012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信息采集表》、提供电子版本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稿,2012年9月21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六、免培训条件:参加过全国相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者(取得合格证人员),或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 在2012年9月24日—2012年10月26日的培训期间,还将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体检等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路老师 电话:2058621 邮箱:szb@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12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