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03-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结合新进人员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1、取得博士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不受资历(年限)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业绩条件的计算时间可以从博士就读之日起计算。 2、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不受资历(年限)限制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业绩条件的计算时间可以从硕士就读之日起计算。 3、说明:在申报过程中其他条件、要求与参加正常评审的条件、要求相同。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