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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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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递交“263”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材料、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5-03-14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人发[2009]30号文件,2012年度各批次“263”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及终期结题检查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具体检查内容及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资助期内的骨干教师。
(二)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263”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
1、考核材料递交时间:  2012年4月17日-4月20日递交年度考核材料。
2、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材料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材料包括:(1)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总结(围绕项目研究过程开展的具体工作、项目完成状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的哪些问题等);(2)《项目任务书》(3)年度考核表;(4)教师听课记录呈报表(本人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课程、讲座或学术报告的记录);(5)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6)本年度出版专著、教材的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部分内容);(7)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8)主持或承担课题(项目)的批文复印件和相关材料;(9)讲授公开课的授课效果、授课现场图片、本专业教师听课情况和评价等;(10)本人所作学术报告的文字讲稿及授课情况(要求同上);(11)按年度考核指标量化标准自评结果上报表;(12)资助经费使用支出清单。
业绩支撑材料只需提供本年度新增业绩的复印件及前期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目录,所有复印件上须由所在学院注明原件已审并加盖公章。打印、复印纸张一致使用A4开本,考核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后上报。
3、资助期内的骨干教师在递交考核材料后于5月中下旬待通知接受中期检查,检查采取本人口头汇报、专家提问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二.项目结题检查
(一)检查范围:资助期满的骨干教师。
(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263”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1、结题材料递交时间:2012年4月17日-4月20日递交结题材料。
2、结题材料包括:(1)《石河子大学“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结题报告》;(2)《项目任务书》;(3)《石河子大学“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不少于一万字);(4)资助期内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证书)等复印件。(5)项目结题成果应用证明(由各学院出具)这五项内容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三份)。
3、资助期满的骨干教师在递交结题考核材料后于5月中下旬待通知接受终期检查,检查采取本人口头汇报、专家提问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三、项目延期
如本人因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进修、攻读学位等原因不能按上述的时间和要求递交相关材料,须及时递交《“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原则上聘期内只能延期一次。
四、备注
第一批至第五批的骨干教师,如在资助期内从未参加过一次考核者,将取消其“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资格。
第二批至第五批的骨干教师中,如有还未进行项目结题者,此次进行的项目结题为最后结题期限。逾期不参加者将取消其“26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资格。
五、附件120330010059.doc